侯友宜博士論文研究涉及受刑人個資 台教會、綠委質疑公器私用要求監院調查

台灣教授協會與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賴品妤質疑侯友宜論文涉嫌違反學術倫理,並批評侯辦任意偽造警大聲明,陷基層於不義。林啟弘攝
台灣教授協會與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賴品妤質疑侯友宜論文涉嫌違反學術倫理,並批評侯辦任意偽造警大聲明,陷基層於不義。林啟弘攝

(記者楊政凱/台北報導)新北市長侯友宜近日爆發博士學位爭議,侯友宜辦公室更疑似涉嫌偽造警大聲明。台灣教授協會今(30日)與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賴品妤召開記者會,質疑侯友宜博士論文研究涉及受刑人,侯到底是以研究生、還是刑事警察局長身分進行研究?且性侵殺人案之犯罪人為敏感資訊,不應隨意外洩,中間有無違反個資法規定,侯應針對此事說明清楚,有無公器私用問題?並要求監察院應主動調查。

侯友宜2004取得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法學博士學位,論文題目為「台灣地區性侵犯殺人犯罪之研究」問題,因論文內容牽涉1995至2004年中42件性侵殺人案件之質化、量化研究,並針對12名犯罪人進行心理測驗分析及深度訪談。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林佳龍日前質疑,侯友宜完成學位時間僅4年,遠低於一般社會科學修業需6到8年,且侯不具碩士學歷,要念博士除相關從業達6年以上,亦需提供與碩士論文相當之著作,林也質疑該著作是否存在。

台灣教授協會副會長陳俐甫指出,侯友宜博士論文研究涉及受刑人,侯友宜到底是以研究生、還是刑事警察局長身分進行研究?且相關訪談過程,是否有取得受刑人同意,還是以警政署公務方式進行?且侯友宜論文深度訪探是透過訪談員進行,但性侵殺人案之犯罪人為敏感資訊,不應隨意外洩,若訪談由第三人進行,侯友宜如何確保受刑人人權受保障?他強調,侯友宜面對外界質疑時,應提出相關事證,而非一再迴避質疑。

律師尤伯祥表示,侯友宜論文牽涉大量個資保護問題,研究多調閱警政機敏資料。他說以《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來看,若單純以博士生身分,侯友宜不可能取得研究所需資料,因為殺人案件相關資料都是用以進行刑事追訴,非一般人能取得,他因此質疑中間有無違反個資法的規定。他強調侯友宜應針對此事說明清楚,有無公器私用問題?並呼籲監察院應主動調查此事。

立委羅致政質疑,侯友宜是透過「特殊資格」甄試進入警大博士班,無需碩士學位,但若去看所有警大的招生簡章,能發現除相關經歷要求外,還有許多額外條件才能符合就學資格,他希望侯提出當年入學所提供的碩士同等學位證明,且侯友宜身兼警界要務,竟不用修課甚至還有時間寫論文,更只念4年就畢業宛如「時間管理大師」,他呼籲侯友宜應對外說明,為何能達成如同「學霸」一般的成就。

此外,侯友宜競選辦公室於9月28日提出用以證明侯學位認證的「警大聲明」,也被中央警察大學隨即打臉指從沒發出相關聲明,林佳龍陣營已於當日提告侯辦工作人員涉嫌偽造文書。陳俐甫表示,該篇聲明是警大公關室出於好意的草擬,承辦人員也說要先呈報上級,侯辦卻直接拿來當作正式聲明,讓警大因此發公文,甚至要懲處該員,陷基層於不義。

陳俐甫說,細看聲明內容能發現破綻百出,若是警大自己寫應是用「本校」,而非「該校」,且侯友宜是在民國92年12月進行口試,而非93年。他強調侯友宜應出面解釋,而非將責任推給基層「有功就攬、有錯就推」。

立委賴品妤也說,侯友宜才是罔顧人權、切割基層的人。她批評,侯辦為何會拿與公務員的私訊當作正式聲明?且侯每次受到外界質疑時就躲到基層人員身後,再對外說不要為難基層人員,但真正陷基層於不義的就是侯友宜,同樣問題也能在先前的「恩恩案」中看到。她進一步指出,新北市近期頻傳警察執法問題,如三重地區警察爆發毆打無辜民眾爭議,她說若非上級壓力、指示,基層員警不可能這麼做。她說,侯友宜也應為此向新北市民及基層人員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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