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繕泰北國軍忠烈墓園 國防部:依法作業

記者李恬郁/臺北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國防部欲撥千萬給救總修泰北孤墳」乙情,國防部今(9)日表示,針對民國38年後,參與「雲南反共救國軍」為國犧牲奉獻的國軍官兵,除製頒中華民國「雲南反共救國軍紀念章」之外,並研議修繕泰北國軍忠烈墓園,以彰顯政府關懷忠烈之德意。

國防部指出,鑑於該墓園及土地產權非屬我國管權,故國防部依法訂定「國防部捐助泰北地區國軍忠烈將士祠祀及葬厝設施修繕維護經費作業要點」,再按法定程序,委由國內民間團體協助辦理修繕事宜。

國防部進一步表示,經查詢後,中華救助總會刻正執行政府機關及民間委託捐(補)助專案計4件,且長期在泰北地區有實際執行是項工作之經驗,進而委託該總會執行相關工作;另國防部110年未編列相關預算,考量該案作業實需,故依法向行政院申請動支第一預備金,並於110年4月13日獲復同意動支1216萬餘元,該項經費續由後備指揮部核撥,委由中華救助總會執行。

國防部強調,有關前述委託案,已於110年4月28日正式行文黨產會,說明此案依法作業程序、經費申請及實際執行狀況。將尊重黨產會之審議結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