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佐涉侵占遺失物 警四分局報請基檢偵辦

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偵查隊劉姓偵查佐,於今年九月間藉協辦遺失拾得物業務時,涉嫌利用職務偽造文書,疑將七千多元遺失物占為己有,自認神不知鬼不覺遭識破,市警局四分局全案經內部調查後,主動報請基隆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一名男子疑因不滿被警方開罰單,今年九月八日前往派出所旁,把七千多元現金丟在地上,撿起來後向派出所表示是撿的,警方依規定受理,並將全案送分局偵查隊處理,依法辦理公告招領。未料協辦該案的劉姓偵查佐,竟利用有人撿到的身分證送到分局招領,將遺失身分證的黃女登錄為失主,並將七千多元的遺失物占為己有,後因案情曝光,劉姓偵查佐才歸還現金給失主。

四分局指出,經調查該員私自製作不實公文及領據,為內部查核有異後,立即依法立案調查,秉持毋枉勿縱、不庇縱、不護短立場,主動依法查辦,以淨化警察團隊,展現維護警紀的決心,並引以為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