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主任被拍到牽手不只一次 法官不信「沒關係」

這樣的理由你可以接受嗎?桃市某國小已婚向姓主任偷吃昔日同校的呂姓女老師,對方還是自己女兒的音樂老師,2人在大街放閃牽手照被人拍下,向男卻稱是因女老師突感暈眩,在安全考量下才會牽她的手,但2人牽手照不只被拍到1次,因此法官並不採信其說詞,認為已逾越一般男女同事交往分際,最後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元配40萬元。

法官不採信向男暈眩說,認為已逾越一般男女同事交往分際,最後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元配40萬元。(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法官不採信向男暈眩說,認為已逾越一般男女同事交往分際,最後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元配40萬元。(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元配表示去年12月接獲匿名檢舉信,要她「管好妳老公」,還附上丈夫與女老師牽手照才知出軌情事,之後又被人匿名在臉書PO文並向週刊爆料,連桃市府教育局也收過檢舉信,她憤而向2人提出百萬民事求償!

但法官認為PO文內容空泛、週刊報導也無具體消息來源,難以作為證據,但2人牽手照不只被拍到1次,因此法官並不採信向男暈眩說,認為已逾越一般男女同事交往分際,最後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元配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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