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華南爆行員A錢 金管會各罰400萬元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國銀再爆理專不當挪用資金事件,遭到金管會開鍘。國內2大公股行庫兆豐銀行、華南銀行發生行員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客戶或公司資金,明顯都有內部控制疏漏之處,今(6/2)天分別遭金管會開罰400萬元。

華南銀行林口分行行員利用職務挪用客戶存款,甚至把客戶繳交地價稅的款項盜走。該員從去(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12日間,總計挪用客戶存款及繳稅等款項14筆,涉及客戶有11戶,影響金額約236萬元。

金管會表示,此案與理專盜領有些許不同,過去盜領多是利用與客戶的「信任關係」,而這次卻是客戶到銀行臨櫃繳錢,卻有行員將交易紀錄取消,或以更正交易、遲延入帳等手法,把錢放進自己口袋。

在兆豐銀行部分,發現中山分行有行員疑似遭遇詐騙,向其他行員借貸,在經濟壓力之下,涉案人不僅挪用ATM鈔箱現金,也同樣以延遲入帳手法,挪用客戶存款逾877萬元。金管會指出,此案從去年7月6日至8月13日,違法時間約39天,遭到波及的客戶僅1戶,多是ATM鈔箱現金損失,屬公司之財務。

金管會認為,兆豐銀行在辦理ATM裝補鈔與故障排除作業、委外保全收回客戶現金作業,出現2大缺失,第1、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包括未有效建立ATM裝補鈔作業管控措施,以及未有效建立ATM故障排除作業管控措施。

第2、兆豐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像是未落實監督ATM裝補鈔與故障排除作業、未遵循所定委外保全收回客戶現金應由主管與經辦共同執行點收作業,以及自行查核與會計查核均未落實盤點工作。

金管會進一步提到,此次2案涉及金額較小,且均為業者主動發覺異狀,因此開罰金額不若過往動輒千萬,僅分別祭出400萬元罰單,且已要求這2家銀行,必須全面通案檢查與查核。

原文出處

相關文章

更多相關新聞
台銀前襄理盜領客戶逾8千萬養2情婦 一審判8年半
監守自盜養小三、小四 丟工作財產又被全沒收
土銀行員把銀行「當自己家」盜領315萬元 自首遭北檢起訴
網戀被愛沖昏頭「女行員盜千萬公款」 判3年6個月
千萬別用「木頭印章」開戶!一個動作就可能被盜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