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新董座 將告前董座涉證交法

股票上櫃的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任董事長王炯棻7日表示,將提告公司前董事長馬堅勇涉嫌《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特殊背信罪。(本報資料照片)
股票上櫃的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任董事長王炯棻7日表示,將提告公司前董事長馬堅勇涉嫌《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特殊背信罪。(本報資料照片)

股票上櫃的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周召開董事會,決議撤換董事長馬堅勇,新任董事長王炯棻7日表示,馬堅勇未經董事會同意,私自展延光洋科與新創環保公司的不動產買賣契約,並於財報中隱匿增補協議,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特殊背信罪,將對馬堅勇提出告訴,以維護光洋科公司與股東利益。

光洋科公司上周五召開董事會,會中光洋科董事昇原投資公司法人代表洪本展,對台鋼派發動突襲,提出臨時動議,要求提前在12月27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在兩邊攻防下,最後會中決議五比四撤換董事長馬堅勇,由玉璟公司代表王炯棻接任董事長。

光洋科公司指出,新任董事長王炯棻提告前董事長馬堅勇的原因,是馬堅勇未經董事會同意,私自展延光洋科與新創環保公司不動產買賣契約解約期限,並於財報中隱匿增補協議,矇蔽董事與公司股東,損害公司利益,而新創環保公司的母公司、森鉅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光洋科公司的第二大股東,讓股東合理懷疑馬堅勇是否私下與森鉅公司達成不利於光洋科公司的協議。

光洋科公司強調,根據2018年11月的這份買賣契約,若新創環保公司3年內未取得工廠登記證,光洋科公司就可沒收3000萬元履約保證金,並解除買賣合約,但光洋科公司直到今年第2季財報之前都沒有揭露此項交易,馬堅勇私自展延不動產買賣契約,刻意欺瞞簽證會計師,將導致光洋科公司陷於財務報告涉及虛偽隱匿不實之法律風險。

甚至6月股東會時,小股東提出質疑這項3億多元的交易為何未入帳?馬堅勇還為此大發雷霆,王炯棻認為,馬堅勇違反光洋科公司核決程序,更造成光洋科公司無法解除買賣契約、無法沒收新創環保公司已付買賣價款及無法享有收回不動產之增值利益,馬堅勇毫無公司治理、法治觀念及誠信,決定對馬堅勇提告《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特殊背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