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簽氣象協議 邁向實質交流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24日電)中央氣象局局長辛在勤今天說,兩岸簽署氣象及地震監測合作協議生效後,雙方可望在2、3個月後召開工作會議,展開實質交流。

兩岸兩會(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第10次高層會談26日至28日將在台北召開,雙方可望簽署「兩岸氣象合作協議」及「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雙方合作範圍限於中央氣象局,依據氣象法及氣象局組織條例的業管範圍,不涉敏感科技、國家安全、人才培訓等問題。

辛在勤表示,兩項協議正式生效後,雙方可進一步在沿海發展監測台灣海峽地震機制,也能更有效掌握天氣系統的變化趨勢,將更能確保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辛在勤說,協議生效後,雙方將籌組氣象、地震工作小組,可望在協議生效2、3個月後,召開工作會議,正式啟動實質交流。

氣象局表示,兩岸地緣近,互為上下游的天氣系統相關性更是密切。冬天出現的寒流,冷空氣是從華北、華中南下再到台灣,大陸是台灣的上游;夏季的颱風則多先經過台灣,再進入大陸,台灣成為大陸天氣系統的上游。

他表示,兩岸加強合作與交流後,可以讓雙方運用更即時、穩定的資料,有效掌握天氣系統的變化趨勢,上游資訊數值越充足,氣象局預報模式將更準確。

對於中國大陸霾害預警,辛在勤說,霾害議題未納入兩岸研擬簽署的氣象協議範圍,將由雙方主管部門研議合作預警機制。103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