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 燒傷55%傷者獲判賠841萬餘元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5日電)在八仙塵爆案中燒傷面積55%的張姓男子求償,士林地院今天判主辦的玩色創意、瑞博國際整合行銷賠償新台幣841萬8180元,主辦人呂忠吉就其中641萬8180元負連帶給付責任。

全案起於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民國104年6月27日在八仙樂園「快樂大堡礁」辦「彩色派對」,發生粉塵爆炸,造成15人死亡、400多人受傷。

張姓被害人在塵爆中受有燒傷面積55%,提起求償訴訟。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判玩色、瑞博應連帶給付641萬8180元,呂忠吉這部分負連帶給付責任;玩色、瑞博另各應給付張姓男子100萬元,仍可上訴。

八仙塵爆案刑事部分,呂忠吉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已入監服刑。

民事求償部分,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受超過400名傷者與死者家屬委託,向呂忠吉、八仙樂園等公司求償,士院審理中。

此外,另有被害人及家屬自行求償,連同最新判決,法院已陸續作出13件判決,判賠金額累計約1.2億元,多由玩色、瑞博及呂忠吉負擔賠償責任,僅1案認定八仙樂園要負賠償責任,其餘案件八仙樂園都免賠。(編輯:李明宗)110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