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永利聯合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暨通過健全營運計畫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事宜

日 期:2021年09月17日

公司名稱:永利聯合 (8080)

主 旨:永利聯合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暨通過健全營運計畫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事宜

發言人:林昌廷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09/17

2.公司名稱:永利聯合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為因應未來營運發展需要及改善財務結構,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並於

110年9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相關說明如下:

1.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03,166,42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發行股數為

40,316,642股,為因應未來營運發展需要及改善財務結構,擬依公司法第168條規

定辦理減資以彌補累計虧損;

2.本次擬辦理減資新台幣201,583,210元整,每股面額為新台幣壹拾元,預計減資比

例為百分之五十,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計算,每千股減少約500

股,換股比率為百分之五十,即每千股換發約500股;

3.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01,583,21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發行股數為

20,158,321股;

4.本次減資案待股東會決議通過並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

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減資換股基準日及其他減資項目相關事宜。

5.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如遇本公司普通股變動導致減資比例因而發生變動時,將授權

董事會全權處理;

6.另減資之相關事宜,若因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會依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於110年4月1日接獲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櫃買中

心)證櫃監字第1100200401號函,因本公司符合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

規則第十二條之一第一項第十七款規定「經營權異動且異動前後一定期間有營業範

圍重大變更」情事,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票已自110年4月7日起停止櫃檯買賣;

惟目前本公司尚未能符合櫃買中心業務規則第十二條之一第二項第三款規定申請恢

復普通交易,爰依業務規則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十六款規定,於停止買賣六個月後得

改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本公司現已完成「健全營運計畫書」,並經110年9月17日董

事會通過,後續如有向櫃買中心申請恢復普通交易等情事,將遵循主管機關規定予

以揭露,以維護股東權益,特此親赴櫃買中心召開記者會以為資訊揭露。

本公司報經董事會通過之「健全營運計畫書」之重點列示如下:

1.承攬營建剩餘土石方開挖及運棄工程業務

在本公司順利轉為經營土方工程項目後,多個工程案件也陸續著手進行,並推升營

收向上攻高,且增進本公司毛利持續好轉,隨施工高峰期來到,在可見的未來內營

收將仍持續攀升,待工程完工後將有助於本公司建立優良實績及培養工程經驗,為

未來取得其他相同案件時能提供有效之助益。

2.建築工程泥漿收容證明代理經銷業務

本公司與數家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簽訂獨家經銷合約,授權經銷建築工程泥漿之

進場證明業務,能為更有效運棄建築工程產生之剩餘土石方,強化公司競爭力,本

公司成功透過專營經銷B6及B7類泥漿站穩市場份額,每月可帶入穩定營收。

3.處分無效益投資,使資源更有效配置

本公司過去為拓展業務所需而轉投資他公司,然過去數年所營業務景氣趨緩,因營

運不佳發生虧損致本公司產生投資損失,故本公司將對帳上之長期股權投資進行評

估,對於無實質營運活動且無繼續經營必要之轉投資公司,將適時清算或處分,以

活化資產並增加資金使用效率。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