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禁養寵物 立委主張修法不准禁

公寓大廈禁養寵物 立委主張修法不准禁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今天在動保團體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要求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管委會得訂定規約「禁止住戶飼養寵物」的規定。對此,出席記者會的營建署官員強調,營建署對立委的主張並沒有預設立場,會配合立院的修法決議。(程平報導)

王育敏說,現在飼養寵物的民眾越來越多,但很多社區卻訂有規約,禁止寵物搭乘電梯,或是四肢不得落地,甚至在現行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公寓大廈管委會更可以制定規約,禁止住戶飼養寵物,讓很多想要飼養流浪動物的民眾都打消念頭,因此他將在立法院審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案時提出修正動議,明定飼養寵物不得列為禁止行為。

對於王育敏的主張,出席記者會的營建署建築管理組副組長黃仁鋼表示尊重,並強調如果立院完成修法,營建署會配合執行。

另一方面,王育敏也關心信近來屢傳虐待動物的案件,主張要修正動保法第25條,讓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致肢體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的初犯者,也要面對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出席記者會的農委會動保科長林宗毅表示,目前虐待動物者,較常用動保法第30條作裁罰。而且據法務部的資料,從民國97年動保法修正到101年6月止,一共移送了24件,其中有17件受到徒刑或罰金的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