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擬成立任務小組 對臉書Google進行產業調查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30日電)臉書(Facebook)、Google等數位巨擘在網路世界稱霸,影響力舉足輕重,公平會委員會議今天決議,將成立任務小組針對數位平台進行全面性產業調查,作為後續立案調查的依據。

Facebook、Google等科技巨擘具有強大的市場影響力,讓多國意識到必須調整現行做法,不論是基於著作權、市場競爭,又或是考量新聞媒體產業發展,歐盟、加拿大等國已陸續修法要求平台為新聞內容付費。

近期國內也開始重視此議題,公平會在4月召開「數位平台、內容網站及線上廣告產業生態及爭議」座談會,廣泛蒐集業界意見;而在委員提案後,公平會今天委員會議也決議針對數位平台展開產業營業概況分析調查,並成立任務小組進行。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表示,將針對數位平台涉及的上下游周邊產業,了解目前營業概況、交易態樣等,過程中也可能徵詢相關部會、業者意見,看看是否有競爭法上的問題,作為後續立案調查的依據。

至於是否最快第3季可以啟動調查,陳志民表示有可能,但要等任務小組編成後才能確定,現在沒辦法確切說出時間,只能說不會拖太久,因為大家都很關注。

不過陳志民坦言,數位平台產業調查光是市場界定就是一個大關卡,傳統商品較容易界定市場範圍,競爭法中的判斷原則也容易操作,但數位平台可能是雙邊、甚至多邊市場。

舉傳統業者,如報社為例,一邊是訂戶、一邊是廣告商,如果訂戶增加、廣告也會增加,反之訂戶減少,廣告可能流失;但數位平台更為複雜,屬於非常多邊的態樣,關係鏈包含官方粉絲團、社群網站、廣告商等。

「是一個生態系,非常非常複雜」,陳志民直言,數位平台一邊的作為會影響到哪些部分,非常難判斷,這也是全世界競爭主管調查時,第一個面臨到的難題-市場在什麼地方;根據國外經驗,產業調查動輒1至2年都有可能。

陳志民表示,今天委員達成共識將對數位平台進行產業調查,下一步是提出關切的議題,討論調查哪些項目,接下來將以公平會名義正式發文給業者;雖然產業調查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但根據過往經驗,業者配合意願相當高。(編輯:林淑媛)11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