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新制初審 滿42年政府不再提撥可望刪

立法院今初審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但關鍵條文送保留協商;其中,攸關教職員提繳退撫儲金滿42年後,政府是否就不再負提撥責任,因朝野立委一致反對,儘管暫時保留,但全案送協商後,將可望予以刪除。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其中,有關教職員退撫儲金的監理機關組成;退撫基金管理機關對於退撫儲金及個人專戶之收支、管理及運用等業務;個人專戶之提存準備及相關運作機制等關鍵條文,均保留送協商。

而已經有共識完成初審的草案內容,大致確定給付制度方向,主要是對於112年7月1日後初任的教職員,採行確定提撥制,設立個人退休金專戶,由教職員與政府共同撥繳費用存入累積孳息,並搭配投資理財平台等配套,使專戶增加孳息

同時,草案雖將退撫給與給付方式改適用「確定提撥制」,但就個人退休金專戶累積退撫儲金,於強制撥繳部分,與現行退撫制度相同,由個人負擔35%、政府仍負擔65%。

然而,民進黨立委林宜瑾表示,政院版草案第九條明訂,教職員提繳退撫儲金費用滿42年以後,政府不再負提撥責任;但教職員仍可自願繼續提繳退撫儲金費用。然而,政府實際上就是教職員的雇主,作為雇主就有責任完整提撥退休金,因此,所謂的滿42年不再提撥應該予以刪除。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也提出相同看法,主張刪除42年的限制。

民進黨立委賴品妤強調,政院版的42年限制,這相當於告訴公教人員,超過42年政府就不照顧你們,這也將變相使得水庫來源減少。因此,為了保障公教人員的權益與退撫經費充足,應該討論刪除42年的上限。

賴品妤也提醒,銓敘部一直宣稱若開放舊制轉新制會造成更大的財務缺口,但實際上銓敘部有估算過可能轉算的人數嗎?若有缺口,缺口又會是多少?她強調,公教人員會想要轉換到新制,可能是對於舊制可能破產的一種恐懼;因此,政府不能用更大的缺口恐懼,來回應舊制人員的恐懼,而是應該盤點問題,確保舊制人員的退休保障,讓他們安心,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則表示,公務員的雇主是政府,照理說不該在過程中出現權益的損失,但之前已經因為一次年改發生過1次,導致很多權益受損,希望透過此次退休撫恤的修正達到逐年撥補,避免缺口大到再次實施二次年改。

對此,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有關滿42政府不再提撥的限制,確實可以進一步考量合適性,未來協商時可以再行審酌。

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黃世杰表示,為了避免出現二次年改,政府確實要逐年提撥債務缺口;至於到底要不要選擇轉換換軌,這牽涉公教人員到對舊制的信心,及對新制的期待。新制與舊制各有優劣,沒有誰比較好,但若能讓舊制財務穩定,假設新法要讓公教人員可以轉換,那轉換的條件,也會牽涉到政府撥補的總財務缺口,因此銓敘部有必要將數字預備好,屆時進入協商時才能有具體依據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