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法》修法通過 刪9億經費限制、董監事選任門檻下修【涉己新聞】

《公共電視法》修正案昨(25)日進行黨團協商,朝野對第13條下修董事人數及董監事選任門檻未達共識。今晚6時進行院會審查,以贊成59人、反對30人、棄權4人,二讀通過《公共電視法》政院版本中的關鍵修正條款第13條,董事人數由17至21人下修至11至15人,解決過去董事會曾延宕966天的難產情況。修正案並接著通過三讀。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等待13年公視修法終於通過,不過修法不是公共媒體改革的最後一哩路,希望這次修法能讓公視擺脫僵局,重新出發。

時代力量黨立委邱顯智肯定公視穩健永續發展的重要性,修法結果仍過於保守,公視的董監事選任制度、財政規模有還有更好的改善空間,並建議董監事提名階段就可以納入更多公民參與。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表示,公視法多年未修正,考量現在營運成本已不可同日而語,有立即調整檢討營運經費的必要,並呼籲行政院應建立透明選任董事機制。

立委鄭麗文代表國民黨團發言,她強調譴責民進黨團多數暴力,修法前董監事同意門檻選任4分之3的高門檻,是為了維持公共電視的獨立性,鄭麗文質疑,執政黨可能因此「整碗捧去」,藉董事任命進行大內宣。

  • 《公視法》今黨團協商 通過解除9億經費捐贈天花板【涉己新聞】

(圖/截自國會頻道直播)
(圖/截自國會頻道直播)

此次《公共電視法》其他重點修正條文,還包括刪除公視9億元經費限制、並將多元族群及區域的傳播服務、傳播專業人才之養成、傳播技術與內容製作之研究、創新及推廣等,列為法定業務,明定公視辦理客家電視、公視台語台、國際傳播頻道。修正條文共計17條。

三讀通過前,審查會也附帶6項決議如下:

  1. 公視基金會董事長應定期主持公共問責座談會議,就有關基金會之營運管理計畫等議題重大決策提供說明。

  2. 週一至週五應安排兒童及兒少節目,其時段由電台依兒童及少年作息情況定之。

  3. 我國原住民族、新住民及客家族群人口比例逐年增加,請文化部向行政院提名之董事候選人應確保各族群參與之權利。

  4. 請文化部檢討現行績效評估機制,研議納入民眾意見回饋指標,請公視基金會建置常態化之民眾直接監督機制。

  5. 請文化部研議公民董事之可行性,拉近公視與民眾之距離,保障民眾參與之機會。

  6. 依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14條規定,政府得編列預算或負擔捐贈中華電視公司,以製播多元優質符合公共利益之節目。

針對《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法通過,公視基金會董事長胡元輝表示,全球公共電視正積極轉型為全方位服務的公共媒體,這些任務需要更為充裕的經費支持。公視基金會將妥善運用經費,致力為公眾提供符合數位時代需求公共服務。

立委邱顯智則說,公視的9億經費捐贈天花板、董監事同意高門檻,在這次修法總算移除,但公媒整合、資產活化以及與公民社會的連結,在本次修法都付之闕如。他點出高度商業化的媒體是台灣的隱憂,「台灣《公視法》已經落後太多了,應該繼續努力。」

(圖/截自國會頻道直播)
(圖/截自國會頻道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