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強調三次分配 中國有錢人可能要捐更多

(中央社台北18日電)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昨天主持的中央財經委員會強調促進「共同富裕」,做法上則提到「三次分配」的制度安排。外界關注,中國高收入人士與企業是否將被要求捐更多錢回饋社會。

所謂「共同富裕」,其中必牽涉到社會分配這個敏感的問題。

根據新華社,17日舉行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10次會議上指出:「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係,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

這項會議接著表示:「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並提高精準性,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合理調節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使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目標扎實邁進。」

多家中國大陸媒體及經濟專家今天都表示,「三次分配」的提出令人關注;此外,未來稅收制度的變革也值得注意。

新京報引述經濟學家厲以寧先前發表過的看法指出,初次分配是透過市場上的各個要素獲得要素報酬;二次分配就是透過稅收、轉移支付再平衡;三次分配就是「透過自願公益捐贈進一步調節」。

2019年,中共19屆四中全會首次提出要「重視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等社會公益事業」。同年底,中共中央黨校主辦的「學習時報」發表文章,闡述此概念。

這篇文章表示,第三次分配就像一隻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溫柔之手」,建立在自願性的基礎上,以募集、自願捐贈和資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對社會資源和社會財富進行的分配,是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補充,有利於縮小社會差距,實現更合理的收入分配。

「慈善」是第三次分配的關鍵字。

文章還說,政府要在推動慈善事業發展中積極作為,一方面要擴大享受稅收優惠慈善組織的範圍,另一方面,提高企業和個人慈善捐助稅前免稅水準,使企業和個人有更多的財力投入到慈善中。

北京青年報微信公眾號「政知見」今天指出,7月發布的「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實施方案(2021-2025)年」便提到,要鼓勵引導高收入群體和企業家向上向善、關愛社會、興辦社會公益實體,參與公益慈善事業,落實公益性捐贈稅收優惠政策等與發展慈善事業相關的制度。

浙江省是當前中國共同富裕的示範區,目標是在2025年,浙江人均生產毛額達到中等已開發經濟體水準、城鄉差距持續縮小,2035年基本實現共同富裕,目標進程比全國目標走快一步。中國的目標則是到2035年「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編輯:張淑伶/楊昇儒)11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