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軍非戰爭軍事行動綱要 中國學者:重對內維穩

(中央社記者張淑伶北京14日電)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近日簽令發布「軍隊非戰爭軍事行動綱要(試行)」,受訪的中國專家表示,這主要是對國內維穩。至於台海局勢,中國已用「反分裂法」定義動武條件。

「軍隊非戰爭軍事行動綱要(試行)」全文未公布,上海政法學院教授倪樂雄告訴中央社記者,目前僅能就新華社13日發布的新聞稿來理解,他認為這是有關「和平時期如何使用部隊」的法規化,主要目的還是「維穩」。

所謂「非戰爭軍事行動」涵蓋廣泛,倪樂雄說,對內抗洪救災、對抗疫情、對外軍事交流與協助培訓,這些中國早就在做了,這份綱要則是將相關行動予以規範化。

他認為這份綱要對台灣沒有特殊意義,如果中國大陸對台灣要採取軍事行動,已經有「反分裂法」規範動武的條件,「打起來就是發動戰爭」。

至於外界將「軍隊非戰爭軍事行動」與俄羅斯把入侵烏克蘭說成是「特別軍事行動」聯想,倪樂雄說,中國沒有必要「玩弄名詞」。

中國目前所處的環境,外有俄烏戰爭、內有疫情反覆和經濟壓力,他認為,「從當前形勢來講,這份綱要的目的可能更側重於內」。

另一名不願具名的軍事分析專家也表示,這份綱要反映出對中國國內環境的維穩安排,可以和習近平的「總體國家安全觀」一併看待。

新華社對於這份綱要的報導,首先就提到「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

根據公開報導,習近平2014年主持召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時首次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而所謂國家安全體系包括16種安全,像是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絕大多數都屬於國內的範疇。

這名專家表示,中共解放軍是「無產階級專政的柱石」,有內外兩重職能,所謂「捍衛國家」不只是對外,也包括對內。「非戰爭軍事行動」範圍很廣泛,通過法規,可能就此把反恐、鎮壓騷亂、救災等行動都更加規範化。(編輯:邱國強)111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