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扛千萬房貸「不敵貪念收毒販20萬」 法院判決出爐!

記者陳彥鈞/綜合報導

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胡姓刑警涉嫌收下林姓男子毒品案的處理費20萬元,事後反被林男檢舉貪污,已被停職的胡男出庭認罪,聲稱因扛了1000萬房貸才會起貪念拿2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今(28)日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3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

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胡姓刑警涉嫌收下林姓男子毒品案的處理費2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28日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3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胡姓刑警涉嫌收下林姓男子毒品案的處理費2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28日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3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聯合報》報導,胡姓刑警去年偵辦林姓男子毒品案,事後兩人透過LINE聯繫,今年初林男收到法院通知的毒品勒戒裁定書,便詢問胡男能否不要勒戒只罰錢,胡男不敵貪念在2月初與林男見面,當場收下20萬元,但林男3月下旬因通緝被逮送往觀察勒戒後,檢舉胡男收20萬元,士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起訴胡男。

報導還提到,胡男聲稱自己2018年買房扛下1000萬房貸,每月要繳5萬多元房貸,碰上林男的毒品案才會一時起貪念拿了2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對胡男判處3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案件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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