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被枝微末節事件模糊焦點! 一表帶你看林智堅論文門核心爭議

別再被枝微末節事件模糊焦點! 一表帶你看林智堅論文門核心爭議【圖 / 菱傳媒】
別再被枝微末節事件模糊焦點! 一表帶你看林智堅論文門核心爭議【圖 / 菱傳媒】

(記者景義豫/台北報導)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論文門風波愈演愈烈,已經多次表態不再回應的林智堅,7月24日大動作舉行記者會替自己喊冤;從教授陳明通指導畢業的學生數量異常多,到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稱論文門事件「醜聞」,各方激烈駁火,《菱傳媒》整理了林智堅兩起論文的核心爭議及兩造說法,讓你秒懂兩起論文究竟在吵什麼?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鴻薇7月5日舉行記者會指控,林智堅於2007年發表的《以TCSI模式評估國內某科學園區之週邊居民滿意度》中華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碩論,與新竹科技管理局委託給中華大學研究《以TCSI模式評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之民眾滿意度》的標案有87.8%內容雷同。

林智堅先是指該案2020年前立委徐永明就曾提出指控,自己「絕對禁得起考驗」,不過時代力量澄清,徐永明當年指控的並非林智堅,而是國民黨立委鄭正鈐。而林智堅7月24日記者會的最新回應則是,他在中華大學碩論指導教授賀力行等人申請補助的研究計畫中擔任助理一職,同時在老師的指導下進行相關研究,也在研討會上發表,這也成為他碩士論文一部分。

王鴻薇在7月9日記者會上也質疑,林智堅說自己2008年6月26日口試,並於結案日7月2日前完稿發表論文,不算侵權,但事實上這個標案的期末報告6月20日已經出來了,林6月26日口試,所以是「期末報告在先、論文口試在後」誰抄誰一目瞭然,當然是林智堅抄期末報告。

王鴻薇21日再開記者會,指竹科標案合約內容第8條,參與人員皆須簽署保密協定,若簽署保密協定,則不得公開發表內容,林智堅的論文已違反保密條款。王也指,林智堅中華大學論文正本是2008年8月完稿,竹科管理局早在7月2日標案結標。立委林奕華也在臉書貼出竹科管理局公文指控,林智堅碩論並未取得竹科管理局授權。

林智堅7月24日記者會則回應,著作權在他與指導教授共同於研討會發表時,就已經產生,後續轉移單位也不會追溯。林智堅強調,指導教授與研究生執行國家計畫補助,最後作為研究生的論文發表在學界時有所聞。針對是否申請或取得科管局授權,林智堅辦公室也回應,碩論口試在先,因此無須向科管局申請。

林智堅論文爭議事件薄。《菱傳媒》整理
林智堅論文爭議事件薄。《菱傳媒》整理

此外,王鴻薇7月5日對林智堅中華大學論文提出質疑後,媒體人黃揚明同一天也在臉書指控,林智堅2016年在台大國發所出版的論文,有將近9頁與同系所2015年畢業的學長余正煌雷同,甚至出現語句一模一樣的問題。

對此,林智堅台大國發所指導教授陳明通7月5日表示,問卷的原始設計者是林智堅及其競選團隊,是余正煌拿林智堅的資料寫論文。

陳明通7月23日的聲明中也再次強調,余正煌畢業在即,在經得林智堅同意後,出借林2014年選新竹市長的內部民調及初步內容給余正煌做參考。陳明通進一步解釋,林智堅與余正煌論文部分出現重複,是因為他要求余正煌使用數據時,應忠於原先設計問卷者的理念。

林智堅7月24日也強調,「我是善意的資料提供者」,余正煌早我一年畢業,余先生是一位積極努力的研究生,但我才是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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