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花蓮空軍基地上士班長性侵女兵 判3年8月定讞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1日電)原花蓮空軍基地陳姓上士班長被控於民國107年7月間在基地飛管分隊辦公室內性侵執勤中的女兵,一、二審判決陳姓班長有期徒刑3年8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花蓮空軍基地一架F-16單座戰機於107年6月間在北部空域執行演訓時,在新北市五分山區墜毀,軍方於同年7月間尋獲黑盒子。判決指出,已婚的陳姓班長以慶祝尋獲黑盒子為由,邀請執勤中的女兵在基地內飛管分隊辦公室內喝酒,隨後性侵得逞。

陳姓班長在法院審理時辯稱,兩人是合意性交,並非性侵,辦公室對面有氣象中心值勤人員24小時值勤,如果女兵不同意,可以反抗或尖叫。

法官調查後發現,受害女兵是同性傾向,沒交過男友,女兵也表示因為在營區執勤時違規飲酒,氣象中心值班人員也是男性,因為心裡害怕,才不敢呼救,另根據相關證據、證詞,認定陳姓班長性侵屬實。

一、二審認定陳姓班長為逞一己私慾,造成女兵身心受創,產生創傷後壓力症及心理上陰影,且犯後否認犯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戴光育)110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