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民陣成員因持有爆炸品被判刑12年

(德國之聲中文網)現年29歲的前“香港民族陣線”成員盧溢燊因承認持有爆炸品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周五被法院判刑12年。

盧溢燊曾是成立於2015年的香港民族陣線成員,該組織是一個訴求香港獨立的小團體,在2020年《香港國安法》通過後宣布遣散成員。

香港警方前年7月在荃灣德士古道一座工廈單位破獲炸藥工廠,搜出約1公斤具高度爆炸性的TATP炸藥並逮捕盧溢燊。警方還表示,在盧溢燊家中找到《香港獨立論》等書籍,以及寫有“香港獨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字眼的宣傳品。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在判刑時認為,盧溢燊負責租用涉案的工廈單位,炸藥雖用途不明,但可在香港造成人命傷亡或財物損失,可見被告為“主腦”人物。法官還表示,若不判處有阻嚇性刑期,當屬法院無履行職責。此外,法官認為被告意圖顛覆國家並傳揚港獨立,案情比當年的葉繼歡案更嚴重,以該案的18年監禁作為量刑起點,考量到被告已承認制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扣減刑期後判處12年監禁。

TATP過去曾被用於多起恐怖襲擊案,包括2005年倫敦爆炸案,以及2019年斯裡蘭卡的酒店和教堂襲擊事件。

在2019年反送中運動期間,成千上萬示威者走上街頭訴求香港民主。示威者與警方間的暴力沖突在長達數月的示威活動中不斷升級。香港警方在後期聲稱發現大量爆裂物和攻擊性武器。
法新社指出,雖然1997年香港回歸後,香港獨立一直只是邊緣的政治立場,但在反送中運動期間,“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成為了重要口號,被北京視為無可容忍的挑釁。

去年北京快速通過《香港國安法》,列出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四宗罪。由於國安法的條文籠統模糊,導致該法能被廣義解讀與使用。迄今已有許多民主派異議人士遭到關押或擔憂被捕而流亡海外。

(香港電台、法新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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