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基金發行上市期 申報生效再增2類型

加速基金發行上市期 申報生效再增2類型

為縮短投信基金的審核程序,金管會將基金發行「申報生效」制的範圍再擴大,新增國內平衡型基金、國內指數型基金2種類型,未來也可以適用,預期對投信發行基金可望是一大利多。 現在已經可採申報生效制的基金,包括國內募集投資國內外的股票型基金、組合型基金,以及所有類型基金的追加募集案件。這次再加上投資國內的平衡型及指數型基金,以目前的基金檔數來看,已有超過7成比例,未來都能採申報生效制,加速問市時間。 至於規模方面,從投信投顧公會統計,平衡型基金規模約有235億元、指數型基金則為僅41億元,但台股基金已高達2,523億元。 金管會解釋,所謂「申報生效」,是指投信將欲發行的基金送交後,只要達指定日期即算生效,不用再等待核准函,對於迅速擴充產品線、增加規模,都會有一定效果。 目前凡是國內股票型基金、國內組合型基金、國內平衡型基金、國內指數型基金,申報生效期間皆為12個營業日;海外股票型基金、海外組合型基金則是30個營業日。投信業者表示,一般申請國內基金的審核時間,現在平均約須2個月,未來大幅縮短至12個營業日後,能加快產品在銀行通路上架的銷售速度。 金管會指出,擴大國內平衡型基金、國內指數型基金也納入申報生效範圍,最快明(103)年1月底前就能施行,有利投信業者能推估生效日,確定後續的募集銷售時程,降低發行相關成本。 不過,投信業者仍持續爭取,希望基金送審可採負面表列方式,儘可能減少須送審的基金類型。金管會回應,已在研議將逐步擴大申報生效的基金類型,但目前主要還是先以國內基金為主,以扶植本土投信,海外基金則大多數仍採核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