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銷售流向 全面線上申報

動物藥品銷售流向,明年元旦起全面採取電子線上申報。(動保處提供)
動物藥品銷售流向,明年元旦起全面採取電子線上申報。(動保處提供)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農委會明年元旦起針對動物藥品銷售流向,全面採取電子線上申報。台南市動保處要求南巿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將中央公告的動物用藥品種類,每年一月、七月上網申報前六個月的販售紀錄資料,未申報將處九萬以上、四十五萬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將廢止證照。

農委會上月修正「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卅二條之二第一項規定應定期申報資料之動物用藥品種類」,請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及輸入業者應於每年一月及七月底前,將前六個月製造或輸入的「抗細菌類藥品」、「攜離子型抗球蟲類」及「中樞神經系統興奮劑、麻醉劑、鎮靜藥、安眠藥」等三類動物用藥品種類、數量、銷售量及銷售對象等資料,於「動物用藥品銷售資料申報平台」申報。

台南市動保處表示,南市目前有一百九十四家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及四十家觀賞魚非處方藥品販賣業者。

請業者儘速向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申辦使用平台帳號,並將今年七月起的銷售資料定期上網登錄,未於規定期間上網申報銷售資料者,將會處以罰鍰及廢止證照,請業者應記得申報以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