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官員涉賄炒股遭羈押禁見 勞動部︰依規停職 退休申請不辦理

原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游姓組長涉嫌接受高價餐飲,操控特定公司股價,並有不明財產逾900萬元,涉貪污罪嫌。北檢今天向法院聲押游男。台北地院今天裁定羈押禁見。勞動部強調,將依規定辦理停職,並移送監院審查,其退休申請也不再辦理。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游姓組長(圖)涉嫌接受高價餐飲,操控特定公司股價,並有不明財產逾900萬元,涉貪污罪嫌。台北地院今天裁定羈押禁見。勞動部強調,將依規定辦理停職,並移送監院審查,其退休申請也不再辦理。(檔案照)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游姓組長(圖)涉嫌接受高價餐飲,操控特定公司股價,並有不明財產逾900萬元,涉貪污罪嫌。台北地院今天裁定羈押禁見。勞動部強調,將依規定辦理停職,並移送監院審查,其退休申請也不再辦理。(檔案照)

勞動部日前接獲情資,指任職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的游男涉有異常,今年9月18日將他調離主管職務,擔任專門委員,並由政風處進一步調查,發現游男於上班時間私自進行興櫃股票交易。勞動基金運用局於11月11日將游男記過一次處分。游男則申請12月間退休。

勞動部查證過程中,察覺游男可能涉及其它不法情節,要求政風處循序報請法務部廉政署進行查處。廉政署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檢廉調查,游男涉嫌接受高價餐飲招待後,今年8月間要求替勞動基金運用局下單的證券公司,以運用局勞動基金相關帳戶,持續掛單買進特定公司股票,達到操控特定公司股價目的。

檢廉查出,月薪約新台幣10萬元的游男,自民國101年9月至今年9月間,每月平均支出信用卡費15萬至22萬元,還有將近900萬元現金存入個人帳戶,涉嫌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財產來源不明罪、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游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勾串共犯之虞,傍晚裁定羈押禁見。

勞動部今天表示,游員因涉嫌不法情事,經台北地院今天裁定羈押,勞動部將秉持毋枉毋縱態度,全力配合檢調調查,協助釐清案情,且將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辦理停職,並移送監察院審查,至於游員原退休的申請,也不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