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金炒股案 前勞動部貪官重判9年

▲前勞動部勞金局組長游迺文。(圖/記者潘千詩翻攝,2022.08.19)
▲前勞動部勞金局組長游迺文。(圖/記者潘千詩翻攝,2022.08.19)

勞動基金炒股案,前勞動部勞金局組長游迺文被控,涉勾結「金融圈大咖」寶佳執行長唐楚烈、副總邱裕元等人,以勞工血汗錢「勞動基金」炒作遠百股票。台北地院審理後,今(19)日依證交法,將游迺文判處9年、褫奪公權5年,唐楚烈判處8年,邱裕元判處8年、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

同案被告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投資副總劉建賢依投顧法背信罪分別判處4年、3年8月,復華投信研究員陳周倫依偽造文書罪,判處10月。

統一投信資深副總闕志昌判處3年8月,經理郭士慶判處3年4月,經理孫民承判處3年8月,統一投信研究員俞建業判8月。

群益投信副總經理謝志英、共同基金經理人湯明真2人獲判無罪。合議庭宣告,發還或追徵沒收寶佳集團不法所得5億3879萬元。

檢方調查,唐楚烈、邱裕元自2019年6月20日至2020年11月27日止,使用寶佳集團名義大量買進遠百股票。期間,唐、邱在2020年4月間知悉遠百當季盈餘較前年大幅衰退,基本面表現不佳,因此先連續高買、拉抬股價,再於6月底散布寶佳欲介入遠百經營權的假象,企圖影響股價,但因售出數量不如預期,邱想找外部資金承接,便聯繫游迺文,企圖利用勞動基金接手獲利。

檢方查出,同年8月間,游迺文在台北市某家私廚接受招待,游同時要求下屬及透過證券業者,以高於設定價格,買進遠百股票,涉操縱股價,讓寶佳等公司得以出脫手中的遠百股票獲利。

2021年2月,檢方依《貪汙治罪條條例》、《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損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等罪嫌,起訴游迺文、唐楚烈、邱裕元、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等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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