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修訂中等學校優良學生選拔實施計畫 頒獎儀式回歸各校辦理

為了符合多元智慧的價值,強調學生個人的素養內涵,臺北市教育局在109學年度重新修訂沿用多年的中等學校選拔優良學生實施計畫。全新的選拔標準除了具備有自我管理、自主多元學習、團隊合作等能力外,也要能有同理心、好奇心以及責任感等,展現學生的多元智慧,激發榮譽心,並發揮示範學習的作用,樹立優良校風。

 

臺北市教育局表示,為了讓學生間彼此能更加熟悉,選拔出最為合適的人選,從今年起改為以學年度為執行期程,頒獎儀式也回歸到學校自行辦理,結合各校風格,或是相關特色活動,讓學生能留下獨特的回憶。

 

麗山高中校長柯明樹面對這次新修訂規定,也表示改以學年學習表現為單位能更慎重看待優良學生選舉的典範學習,也避免之前每學期選舉過程流於偏重才藝表演或是個人人氣,適當引導學生看重素養內涵及多元智慧表現。

 

復興高中校長劉桂光也相當肯定本次修訂,他認為面對未來多元的社會環境鼓勵學生朝向跨域的方向努力培養自己斜槓的多元能力,這是很好的改變方向,具有未來性,未來在執行上,可以由各校結合實際的學習歷程中的多元表現、自主學習、公共服務、社團活動等,請學生提出具體的佐證資料,讓這樣的選拔不會淪入知名度或受歡迎的程度,而可以真正選出在不同面向表現優秀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