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布6月生鮮蔬果抽驗結果 荷蘭豆、大蒜農藥殘留超標

北市6月蔬果抽驗,「荷蘭豆」檢出3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
北市6月蔬果抽驗,「荷蘭豆」檢出3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
「大蒜」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
「大蒜」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定期至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110年6月共計抽驗40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2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5%。衛生局食藥科技正黃敬堯表示,本次抽驗結果有2件不符規定產品,違規原因為1件「荷蘭豆」檢出3項及1件「大蒜」檢出1項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已經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針對不符規定產品,臺北市衛生局已經要求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移請所轄衛生局及農政單位溯源處辦並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屬臺北市業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處辦,並通知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臺北市第一、二果菜批發市場供應人申請登記及管理要點」,針對違規供應商停止供應10天,第2次停止供應1個月,第3次廢止供應人資格,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要避免食用到殘留農藥的蔬果,建議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蔬果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與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以減少及降低農藥殘留。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訊息,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