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刑大組長涉違反銀行法遭檢調搜索 即刻改調非主管職務

【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臺灣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於29日13時許指揮臺北市調查處,針對臺北市刑事警察大隊陳姓組長之辦公處所、車輛及住家進行搜索,查扣公務及私人手機、公務IPAD各1具等證物,經移送臺北市調處偵訊結束後、移送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實施複訊,檢察官於11月30日7時30分以涉嫌違反「銀行法」罪嫌,裁處50萬元交保候傳。

北市警局為配合士林地檢署偵辦,即刻召開會議將陳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另秉持「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全力配合士林地方檢察署依法偵辦,展現以維警譽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