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揭217名酒駕累犯 強制執行4425萬元

記者 段楚禎 報導

酒後開車害人又害己,違規上路更會付出代價。台北市裁決所依據酒(毒)駕新規,第20次公告酒(毒)駕累犯,計有25名、累計217名;針對酒駕罰鍰逾期未繳者,去(2022)年移送強制執行386案,總金額約4,425萬元。

酒駕新規已於去年3月31日上路,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2019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者,機車騎士處罰9萬元、汽車駕駛開罰12萬元;累犯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9萬元;酒駕拒測第2次罰鍰36萬元,若拒測第3次以上,按前次所罰鍰金額再加罰18萬。同時可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吊銷駕駛執照3至5年,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

根據統計,新法施行以來,台北市已經公布酒駕累犯名單20次,累計217名,其中高達98%為男性。年齡分布以30至59歲青壯年居多,占82%,又以40至49歲最多,有33%;駕駛機車比例達56%。攔停時段主要分布在上午時段94件、為43%,下午時段51件、占24%次之。

另外,針對酒駕罰鍰逾期未繳,北市裁決所去年移送強制執行386案,總金額約4,425萬元,將扣存款、扣薪水、查封動產及不動產。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查封房屋16棟、土地15筆、汽車1輛,及其他有價物品1批共33案;地點分別為台北市14案、新北市7案、其他縣市12案等,最遠至屏東。

去年酒駕移送強制執行金額最高者為卓姓違規人,去年5月11日第4次酒駕拒測,處以罰鍰72萬元、駕照吊銷5年內不得考領及吊扣汽車牌照2年,且舉發員警查出其駕照已經吊銷,當場加罰無照駕駛1萬2,000元。但違規人逾期未繳罰鍰,裁決所於去年9月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強制執行,12月已向台北分署申請分期繳款在案。
注意:未成年請勿飲酒,喝酒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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