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外送業者管理自治條例三讀

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三讀通過。(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三讀通過。(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三讀通過。(記者李嘉祥攝)

近年外送產業興起,衍生外送員權益問題,臺南市政府制定「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明定外送平台業者應為外送員投保一定額度保險及對新加入的外送員教育訓練,已由市議會三讀通過,七月中旬函報行政院核定。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自治條例規定業者應為外送員投保人身、財產等保險,並負擔相關費用,才能由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平台業者若未依規定為外送員投保,可處三萬元至十萬元罰鍰。

職安健康處長李炫昌指出,自治條例中亦要求南市有天然災害停止上班時,平台業者應停止於南市從事外送服務,並負災害通報、食品安衛管理、外送員接受職安、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及新進與在職教育訓練、保存外送員資料及消費者電磁紀錄等責任,並向市府定期通告外送員交通事故,無論平台業者是否設籍南市,違反自治條例規定即會有相關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