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試辦設置電動車充電停車位

南市交通局試辦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非電車請勿占用以免遭罰。(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交通局試辦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非電車請勿占用以免遭罰。(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交通局試辦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非電車請勿占用以免遭罰。(記者李嘉祥攝)

交通部完成停車場法條文修訂,律定充電停車位為專用格位及違規占用罰則,為讓市民適應新規定,臺南市政府交通局擇定中西區海安路地下停車場、新營區南瀛綠都心公園地下停車場試辦,依交通部管理辦法草案圖例畫設充電格位專用標線及設立說明牌面,五月一日起至六月底為宣導期,七月一日起占用違規行為將開罰。

市長黃偉哲表示,電車車主最擔心無處充電及充電樁被占用問題,中央已完成停車場法修訂,交通局擇定二處試辦地點,讓市民熟悉與辨識充電格位專用標線與牌面型式,後續會視交通部管理辦法推動進度,再逐步推展至全市路外停車場內的充電停車格。

交通局長王銘德指出,全市路外公共停車場含公、民營約二百一十支快、慢充電樁停車格,目前以綠能優先格位型式設置,非電車占用仍以勸導為主,為保障電車主充電權益並配合中央管理辦法制定,交通局以「先試辦、再宣導、後全面實施」方式推動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的設置及裁罰,也呼籲民眾勿佔用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