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議長涉賄】第3人落難!前民進黨南市黨部執委林士傑遭收押

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風暴如滾雪球,台南地檢署昨天(6日)上午拘提關鍵人之一的前民進黨南市黨部執委、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到案,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今天晚上8點召開聲押庭,歷經兩個多小時庭訊激戰,法院裁定林士傑收押禁見。這也是檢方偵辦這起議長賄選收押的第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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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士傑向法院交代的失聯理由並非女兒林依婷所講的「登山」。翻攝林士傑臉書

法院裁定指出,林士傑雖然否認所有犯行,但法官依據檢方聲請書記載及審查檢方所附的相關證據,認為足使一般人相信林士傑在本次議長選舉中,有共同從事強迫投票之犯行,涉犯刑法142條妨害投票自由罪,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也考量,檢調13日發動搜索當天,林士傑經檢察官傳喚未到,在檢察官簽發拘票後,才在6日拘提到案,而他當庭解釋的理由和女兒(台南市議員林一庭)所述的「登山失聯」不一致,法官認為有事實足認他有逃亡之虞,有刑事訴訟法101條第1項第1款的羈押事由。

法官認為,林士傑對於所涉及的犯行,供詞與其他證人的證述顯有歧異,有事實足認他可能串證,這部分也有刑事訴訟法101條第1項第2款所規定的羈押事由。法官因而裁定林士傑收押禁見。

檢方目前已成功收押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李文俊密友黃麗萍、關鍵人林士傑,而目前面臨羈押危機的還有市議員李文俊、黃麗招及市議會無黨聯盟顧問團長、圓山企業集團總裁楊志強等3人。法院最快明天上午召開李文俊、黃麗招兩人的聲押庭;至於曾獲法院無保請回的楊志強,在檢方抗告成功後,法院已決定在19(周一)上午11點召開聲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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