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男子亂PO文「有武漢了」 遭判罰金3萬元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3日電)南投信義鄉一名全姓男子IG發文「戴好口罩,有武漢了豐丘」,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散播不實訊息罪」,遭南投地院判罰金新台幣3萬元,可易服勞役。

全姓男子於民國109年4月24日在南投信義鄉住處,以智慧型手機連接網路社群軟體Instagram(IG),再以自有帳號發布「戴好口罩,有武漢了豐丘」不實訊息,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散播不實訊息罪」,日前遭南投地方法院判處罰金3萬元,若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天。

根據南投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書,全姓男子明知中國大陸地區武漢市出現2019冠狀病毒疾病(俗稱武漢肺炎)疫情嚴重,且衛生福利部命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於109年1月15日列為台灣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並訂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公布施行。

法院指出,根據特別條例,不得散播有關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但全男竟故意散播疫情不實訊息「戴好口罩,有武漢了豐丘」,使得IG社群多數追蹤者看到此訊息,足以損害不特定多數民眾了解疫情訊息正確性。

法官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佳,且未有犯罪科刑紀錄,素行良好,及國中肄業智識程度、職業為工、家庭及經濟狀況等,判處罰金3萬元,並諭知易服勞役折算標準。全案可上訴。(編輯:謝雅竹)1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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