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逾4000坪 中部贓物庫將遷建

法院與檢察機關中部地區大型贓物庫坐落於潭子中山路上,當地認為影響地方發展。(陳淑娥攝)
法院與檢察機關中部地區大型贓物庫坐落於潭子中山路上,當地認為影響地方發展。(陳淑娥攝)

位於潭子頭家厝的法院與檢察機關中部地區大型贓物庫,占地廣達1.4萬平方公尺、約4235坪,地方認嚴重阻礙發展。立委楊瓊瓔推動遷建至郊區,30日協調會終於有結果,國防部及財政部國產署同意提供疾鋒營區作為遷建地點,法務部及司法院將盡速編列遷庫預算,待異地興建大型贓物庫完成即可搬遷。

楊瓊瓔、市議員賴朝國昨邀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司法院刑事廳長李釱任等相關單位,於立法院舉行大型贓物庫遷建協調會。

法院與檢察機關中部地區大型贓物庫坐落於潭子中山路1段400號,占地廣達1.4萬平方公尺,原屬台灣省物資局潭子倉庫,後交還國產署後,由法務部台中地檢署於2004年無償撥用作為贓物庫使用至今,供台中、彰化、南投、苗栗等檢察署及法院存放贓物使用。

頭家東里里長劉進福說,中部地區大型贓物庫鄰近頭家厝人口稠密地區,遷建討論多年,卻始終無疾而終,嚴重影響地方發展。賴朝國強調,贓物庫遷移是頭家厝發展中最關鍵的一塊拼圖,希望還給地方一個嶄新發展的機會。

陳明堂指出,隨著潭子發展,早年的郊區已變成鬧區,地方認為贓物庫阻礙發展,遷走聲浪不斷,立委楊瓊瓔多次要求法務部及司法院規畫遷建事宜,並積極向國防部協調已無使用的疾鋒營區供未來贓物庫遷建使用。

陳明堂表示,這塊地經中部地院、地檢詳細評估,雖比原先基地略小,但考量適合用地難找,法務部及司法院已有共識,同意配合地方建設,盡速編列遷庫預算,興建新的大型贓物庫完成後即搬遷。

楊瓊瓔指出,贓物庫遷建地點已確定,細節大致獲解決,希望爭取法務部及司法院在114年度編列遷庫預算,未來贓物庫遷建後,原地將透過都市計畫通檢變更為住宅區,增加住宅用地及公園綠地等公共設施,帶動地方發展與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