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到陰墜樓無證據 判保險免賠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8日電)男子墜樓死亡,家屬認為是「卡到陰」墜樓,請求保險公司意外理賠。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家屬無法證明,判決家屬敗訴。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判決書,廖姓婦人以兒子為受益人買保險後,兒子在民國100年7月27日自新竹市的住處墜樓死亡。

保險公司理賠身故理賠金新台幣403萬多元後,以廖婦未能證明兒子是意外死亡為由,拒絕理賠平安意外傷害保險附約等保險金,一共160萬元。

廖婦認為兒子墜樓前大叫「有惡魔要抓我」,顯然是因精神障礙導致墜樓,應屬意外,請求保險公司理賠160萬元;廖婦的先生也在警詢時說,兒子在墜樓前一日「卡到陰」,說一些他們聽不懂的話且兩眼發直。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廖婦無法就兒子是因精神障礙墜樓的主張,提出更多證據證明,判決她敗訴;廖婦提起上訴後,高院仍認為她無法證明,駁回上訴。全案還可上訴。10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