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調整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住民訪客/陪伴者/陪住者管制措施

Asian nurse taking care of mature male patient sitting on wheelchair in hospital. Young woman and old man wearing surgical face mask for protection of covid 19 pandemic. Girl smile to elderly man.
長照機構人員陪伴長者示意圖(圖片來源:Getty Creative)。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宣布,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及疫苗接種率提升,考量長照機構防疫及住民探視需求,自本即日(6月24日)起放寬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管制措施,並調整陪伴者/陪住者免除篩檢之疫苗劑次條件,相關說明如下:

一、放寬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管制措施:

(一)原限制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及花蓮縣住宿式長照機構除例外情形暫停探視,調整為全國住宿式長照機構有條件開放探視。

(二)訪客應出具探視當日COVID-19抗原快篩(含家用抗原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若為「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二、調整陪伴者/陪住者免除篩檢之疫苗劑次條件:

(一)原規定陪伴者及陪住者應完成COVID-19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機構內現有之陪住者如尚未完成疫苗基礎劑應接種劑次達14天(含)以上且無法替換,應每7天進行1次自費篩檢。

(二)調整為陪伴者/陪住者免除篩檢之疫苗劑次條件為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達14天(含)以上。人員若曾經確診 COVID-19,解除隔離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以上至3個月內,可免除篩檢。

(三)未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達14天(含)以上之陪伴者應出具探視當日COVID-19抗原快篩(含家用抗原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現有陪住者如尚未完成疫苗追加劑達14天(含)以上且無法替換,則應每7天進行1次自費篩檢(含家用抗原快篩)。

除上述措施外,機構仍應遵循「衛生福利機構與榮譽國民之家因應COVID-19訪客管理作業原則」落實相關管理,包括:落實預約制、詢問TOCC及限制有感染症狀者進入、不同住民訪客間維持社交距離、探視期間全程佩戴口罩、鼓勵所有進入機構人員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並於進入機構前出示該APP畫面等。

指揮中心將持續監測國內外疫情發展,滾動修正相關應變策略。為降低住宿型長照傳播風險,疫情期間仍請民眾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探視,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並請各類住宿式長照機構落實執行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措施指引,鼓勵機構工作人員與住民儘速完成完整疫苗接種,以確保工作人員及住民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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