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假借濟公上身詐財700萬元 一審判6年10月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雲林縣23日電)台中廖姓男子在雲林老家開神壇借濟公等神明上身,並偽造與名人LINE對話,10餘人陸續被詐騙700多萬元,日前一審遭雲林地院以詐欺等罪判刑6年10月,全案可上訴。

雲林地方法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設籍台中市的廖姓男子在雲林莿桐老家私設神壇,於民國105年2月至109年10月間,假借濟公、降龍師父、王爺降駕,要求10多名被害人購買各種神像、假鑽石項鍊,並捐獻做功德。

雲林地院表示,廖男又偽造與顏清標等名人的LINE對話紀錄對被害人施加心理壓力,導致被害人誤信為真,給付金錢或購買物品,被害金額從新台幣14萬6000元至186萬元不等,總金額高達747萬9000元。

另,廖男於109年10月9日無故侵入其中1名受害信徒位於嘉義縣溪口鄉住處,徒手砸毀屋內的濟公神像、木桌、茶具、茶杯等物品,致令毀損不堪使用。且怕與他有婚外情的女信徒對其不忠,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你如果這樣我殺死你全家」的文字。

雲林地院承審法官16日一審認為,廖男的犯行及動機非常惡劣,也沒有與被害人和解的意願,詐欺取財部分分別判7月至1年6月不等,定刑為6年10月,其他毀損犯行判處5月(得易科罰金)、恐嚇犯行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並將犯罪所得沒收,全案可上訴。

另外,廖男和女信徒發生婚外情,也讓該女信徒懷孕,檢察官起訴認為廖男在知道女信徒懷孕後,假借神明「三禪師」以LINE傳送胎兒有殘缺文字給該女信徒,導致該女信徒去墮胎構成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雲林地院調查,該女信徒本來就擔心自己先天疾病會遺傳給嬰兒,且LINE對話紀錄顯示雙方是先用一般口吻表示要怎麼處理,之後才是以三禪師口吻傳送文字訊息過去,證據不足以顯示是廖男假借神明意旨去要求女信徒墮胎,是否構成違反意願這部分仍讓法官有所疑慮,所以為無罪認定。(編輯:黃世雅)111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