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計程車春節費率加收50元 1/28起實施

台中市記者蘇木春台中14日電)農曆春節將屆,台中市計程車循往例在春節期間加收費用,今年1月28日起至2月6日止,計程車一律啟用「春節費率」,每趟次加收新台幣50元。

台中市政府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台中市計程車實施「春節費率」期間,每趟次加收50元,自動計入車資,所有計程車已全面啟用新表,乘客依計費表跳表金額支付車資,計程車也需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

市府表示,計程車駕駛如未選取春節加成鍵者,僅能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乘客只要支付計費表上所顯示的車資,避免計費表顯示車資後又額外加收費用產生爭議。

台中市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為避免外籍人士乘車時,因語言隔閡造成溝通困擾,交通局印製三國語言(中、英、日)收費說明貼紙,也特別準備韓國、泰國、印尼、越南等4個國家語言宣傳單,供計程車駕駛索取並張貼在車內明顯處。

葉昭甫呼籲民眾共同監督計程車業者,下車向駕駛索取乘車證明,若有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車號、搭車時間、駕駛姓名等詳細資訊,向警察局或1999話務中心反映。(編輯:郭諭儒)11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