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嬰疑遭虐 生母同居男友收押禁見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1日電)台南市佳里區1名6個

月女嬰疑似遭虐及延遲就醫,女嬰生母梁姓女子與同居

男友施姓男子遭檢警帶回調查,施男經檢方訊問後向台

南地方法院聲押,法官晚間裁定收押禁見。

警方初步調查,梁女帶著與前男友所生的6個月大

女嬰與施男同居,梁女上班時將女嬰交由施男照顧,梁

、施2人昨天凌晨零時許將女嬰送醫,醫護人員發現女

嬰身上多處傷口且有顱內出血情形,懷疑遭虐向警方通

報,梁女及施男被警方帶回調查,台南市政府社會局獲

報後也介入處置。

台南市社會局指出,女嬰身上有多處新舊傷勢,顯

然遭受不當對待且有延遲就醫事實,社會局已啟動兒少

保護醫療評估,報請台南地檢署偵辦,並提出獨立告訴

施男經檢察官訊問後,檢察官認涉犯殺人未遂罪嫌

重大,有有逃亡及湮滅事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南地方法院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施男在接受訊

問時矢口否認,但被害人受有嚴重傷勢,為腦硬膜下出

血,可能造成原因為外力用力撞擊所致,而施男為被害

人母親前往上班後的主要照顧者,施男辯稱被害人身上

所受各處傷勢,主要為被害人自行造成,與經驗法則不

符。

台南地院指出,經查施男有多次傷害前科,足證脾

氣管控欠佳,且施男與被害人母親疑似於案發前起爭執

,可能因此遷怒被害人,加上有被害人傷勢照片等證據

,認施男犯罪嫌疑重大,所涉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

期徒刑重罪,而案件還有諸多需調查之處,實有相當理

由認有串證、滅證等羈押原因。

台南地院指出,為免施男在外有影響後續調查可能

,而致案情陷於不明,並確保日後審判及刑罰執行程序

得以順利進行及防衛社會治安,認施男有羈押及禁止接

見通信必要。(編輯:張銘坤)111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