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台併首場公聽會 電信3雄炮火猛

NCC昨召開「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擬申請合併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案」聽證會,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左起)、商務長林東閔與技術長郭宇泰出席。(季志翔攝)
NCC昨召開「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擬申請合併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案」聽證會,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左起)、商務長林東閔與技術長郭宇泰出席。(季志翔攝)

台台併(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首場聽證會昨日登場,台灣大強調合併後頻譜有所增加,仍是3家最少的,繳回頻譜將影響千萬用戶權益,遭中華電回嗆不能以頻譜留下來就不會閒置,做為就地合法的理由,造成市場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幾近劍拔弩張。

牽涉台灣電信版圖的兩大合併案,在昨、今天分別舉行聽證會,然聽證會前對於超標頻譜如何處理,已戰得不可開交。中華電、遠傳及亞太電都認為要合規,應該「繳回」,台灣大與台灣之星認為考慮消費者權益,超出頻譜1/3的部分應能「保留」。

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強調,台灣大是在「拯救」台灣之星,且由於台灣之星虧損嚴重,且網路整併費時,在合併後第1年將對台灣大損益造成負面影響,累積前2年台灣之星案對台灣大稅前效益為負,至第4、5年網路整併發揮綜效,這是對台星客戶、員工的照顧。

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也說,自2月提出合併申請以來,已歷7個多月的漫長審查,台灣之星是小業者,面臨合併時間的不確定,至今員工人數已流失逾2成,在經營團隊與員工苦苦支撐的同時,公司無法維持正常營運的風險也愈來愈高,呼籲審查流程能加速。

至於超頻爭議,台灣大表示,在5家業者的電信產業,1/3頻譜上限促進競爭,但剩下3家業者後,就變成齊頭式平等,反而限制了競爭,若繳回低頻10MHz,在市面上沒有任何支持700+900載波聚合的手機,速度無法相加之情形下,將造成競爭上處於不利地位。

中華電對台灣大提出頻譜稀缺,不應閒置的說法,「提醒」關鍵低頻頻率不會有閒置問題,只有如何公平釋出的問題,不能拿來合理化違規造成限制競爭不利益的事實,也不是留給合併當事人才叫沒閒置。

中華電直言,台灣大完全自我本位的論述邏輯,不僅曲意解釋了法規,也錯植了基礎事實的不同,更重要的是,完全沒有說明關鍵低頻頻率過度集中單一業者,所造成市場限制競爭不利益的問題,這不是承諾增加負擔多做好事就能掩蓋的議題,這必須嚴正審查。

遠傳也力挺中華電,認為台灣大須有更充分實質的理由與證據具體說明無限制競爭、頻率使用效率、整體經濟利益及所帶來之重大利益等,且此等必須大於外部性、公共利益的領域所帶來之效益應用,始能排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