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醫捲性侵醜聞!3女同手法受害「遭批縱放」 院方回應了

立委范雲記者會控訴台大醫學院某醫師疑似性侵多位女性。(圖/臉書「范雲 FAN, Yun」)
立委范雲記者會控訴台大醫學院某醫師疑似性侵多位女性。(圖/臉書「范雲 FAN, Yun」)

立委范雲今(24)日進行記者會,指控台大醫學院某婦產科醫師疑似性侵多位女性,且在被害人向台大申訴後,竟被以被害人是執行職務為由拒絕處理,呼籲台大儘速調查、懲處,切勿卸責;對此,台大回應,去年接到1名申訴人投訴後,第一時間便立刻停聘這名醫師的單位主管職務,並提供相關協助,校方也將送至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教評會審理暫時是否停聘靜候調查。

立委范雲進行記者會。(圖/TVBS)
立委范雲進行記者會。(圖/TVBS)

范雲陪同3位被害人進行「台大醫院成惡狼獵場,台大卻推開求助受害者」記者會,公布經過變音處理的錄音檔敘述被害經過,指出加害者用相同手法,以工作為由約被害人至餐廳用餐疑似下藥,讓被害人失去意識,比對後更驚覺,加害者都是用一貫手法和路徑。

范雲稱,當被害人向台大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申訴,卻說被害人是執行職務,不適用性騷擾防治法,作為消極、令人心寒,台大也沒有盡責附知給主管機關。

對此,台大醫院表示,去年接到1名申訴人投訴後,第一時間便立刻停聘這名醫師的單位主管職務,不過,該醫師是台灣大學教授,權責由台灣大學處理,靜待司法審理及學校決定,院方配合辦理。

台灣大學校園。(圖/TVBS)
台灣大學校園。(圖/TVBS)

對此,台灣大學回應,去年收到A女申訴的相關檢舉案件後,即送校內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教評會審理是否暫時停聘靜候調查。因當事人曾向該公司報備該餐敘為公務相約,本校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據此認定,此案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規定處理,再依該法第12條第1項第 1 款及第3條第3款,應由僱用A女的僱主受理此案。故本案並非本校可受理的範圍,既為不受理案件,故無調查結果,無須通知主管機關。

台大指出,目前皆以現行的法律進行相關調查與處置,如當事人循司法救濟後經司法機關判定本校教師涉有犯罪確定者,本校即會依教師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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