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獼猴的多與少

作者:林良恭(東海大學生命科學系教授)

動物生存本能裡,沒有「加害」目的,我們要先檢討修正的,是人類種種自以為是的行為。(作者提供)
動物生存本能裡,沒有「加害」目的,我們要先檢討修正的,是人類種種自以為是的行為。(作者提供)

台灣獼猴是現今最常在媒體看到的台灣野生動物之一,我曾整理過近十年報章登載的消息,關於台灣獼猴就超過上百條,可惜多半不是獼猴生物學研究的成果分享,而是牠「為非作歹」的事蹟(這裡所指當然是以一般人的眼光來評價)。

所謂不良行為包括:在風景區搶奪遊客食物、侵入旅館民宅或學生宿舍、掠食踐踏農作物等等,真的是罄竹難書。

台灣獼猴(Macaca cyclopis),是台灣島上除了人類以外唯一的野生靈長目動物,可以說是我們的表親,保守估計50萬年前就來到台灣討生活了。牠也是首批被正式以「生物物種二名法」來命名,並介紹至歐美動物學界的台灣哺乳動物種類。

1862年,時任英國駐高雄(昔稱打狗)的領事斯文豪Robert Swinhoe),是位著名的自然學者,他在英國最知名的倫敦動物學會彙報發表他所知道的18種台灣哺乳類動物,並且一一命名,標本也一一寄回大英博物館館藏。台灣獼猴還特別附上彩繪圖,神采奕奕溫馴可愛。

斯文豪1863年發表〈福爾摩沙哺乳動物(On the Mammals of Formosa)〉,還特別附上台灣獼猴彩繪圖。Swinhoe, R. 1863(“1862”). On the mammals of the island of Formosa (China). Proceedings of the Zoological Society of London, 1862:347-365,pl.42(繪者:Joseph Wolf。資料來源:Biodiversity Heritage Library(BHL)臺灣生命大百科)
斯文豪1863年發表〈福爾摩沙哺乳動物(On the Mammals of Formosa)〉,還特別附上台灣獼猴彩繪圖。Swinhoe, R. 1863(“1862”). On the mammals of the island of Formosa (China). Proceedings of the Zoological Society of London, 1862:347-365,pl.42(繪者:Joseph Wolf。資料來源:Biodiversity Heritage Library(BHL)臺灣生命大百科)

台灣獼猴廣泛分布台灣全島的森林環境,最高可至雪山的圈谷地區。「台灣獼猴到底有多少隻?」這是最常被問到的題目,然而所謂台灣野生動物各種類的真正族群數量,過去以來一直缺乏有系統、且全島性的調查。

目前全台灣的獼猴數量,「約在20萬至25萬隻左右」的數據資料,是取自李玲玲等多人於 2000年所做的報告,其估計全台獼猴群數為10,404群,再以每猴群平均約2025隻的猴子數,所加總推估出來的。

我們的鄰居日本獼猴(Macaca fuscata),則估計約有15萬到20萬隻左右。日本獼猴算是全球分布於緯度最北的靈長類,但也只達本州的青森縣,北海道就太冷了,並沒有獼猴。日本獼猴有許多行為的研究相當著名,例如會用海水沖洗沾滿沙子的地瓜,津津有味地進食,冬天會泡溫泉來取暖等等。

然而過去日本曾為了觀光設立了猴島或獼猴公園,後來也造成獼猴數量氾濫的管理困境。日本獼猴危害農作物地的發生歷史甚至比台灣更早,每年日本政府投入防治獼猴的經費高達50-60億日圓,至今仍是日本各縣市政府農林課頭痛的問題。

野生動物經營管理學有一項定律──「人類對動物正負價值的判斷,受到該動物數量多寡的影響」。亦即,動物數量稀有時,人們對其好感通常大過討厭;但是數量若持續增加過多時,對牠的價值感受負面往往將超過正面。因此,當野生動物對環境造成危害時,經營管理學的第一要務便是降低該動物的族群數量。

「如何降低數量?」不外乎導入提高死亡率及減少繁殖率的控制技術,坦白一點說,就是「個體移除」。日本現在每年至少獵殺獼猴2萬隻、梅花鹿5萬隻左右。

回頭來看,台灣獼猴是否因數量增加太多,造成人猴衝突情形頻發?

翻開1980年代前相關的紀錄報告,其實甚少提到獼猴危害事件,反而揭櫫的是獼猴被不當畜養虐待,甚至雜交配種。因此1989年《野生動物保育法》正式公布時,就將台灣獼猴列入保育類動物的名錄內,受到法令規範該有的保護。其後甚至有一年,政府公務單位還特別頒發保育獎給台南新化地區餵食照顧獼猴的民眾。

現在大家回想起來實在汗顏,因為事到如今,餵食獼猴造成的不良效應已明顯可見,例如雌猴提早成熟、生育間隔縮短等,結果族群快速擴張;更嚴重是不太懼怕人,出現明目張膽搶食民眾食物、侵入附近農地破壞作物等等行為。

基本上,台灣獼猴是受到保護的,尤其在國家公園及保護區紛紛成立之後,加上國內民眾保護動物的意識提升,包括原住民的獵猴行為也式微,上述這些因素在天然棲地內,猴群的成長有其生態平衡的調控變化。但在森林與農地交界處,獼猴會因作物甜美食髓知味不願離開,更會因與人類過從甚密、輕易從人類手上得到食物而變本加厲,一個帶一個,最後整個猴群都「學壞」了。

可以如此說,台灣獼猴的族群數量是變多了,我的估計至少超過30萬隻,而且很不平均地爆增在與我們人類互動頻繁的農作區域。

台灣獼猴危害事件若站在「人與獸鬥爭」的角度,要從山區環境中完全去除獼猴是不可能之事,因此必須從「人與獸共存」,來重新思考防治的價值觀在哪裡?從台灣獼猴危害發生的背景來看,這是我們「人類」的問題,而「危害」更是我們人類所下的定義。動物本來就棲息於牠們原本千百萬年演化下來的自然棲地,我們則是後來居上,喧賓奪主;是改造者,也是破壞者。

動物每日求生存的行為本能或意識裡,根本沒有「加害」的目的,換句話說,「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一切都是我們自私的人類,將因果加諸於牠們的身上。因此如何找到所謂「為什麼/如何/最好」的策略,就必須要先檢討我們自己的惡行惡狀,修正我們種種自以為是的行為。

我們最先要考量的是現有農作地的所在地理位置。有報告指出,45%的猴害發生在承租的國有林地內,它是有規範的,並非可隨意種植水果作物,我們除了應該嚴加取締之外,也不該再以經濟需求或農業產值,來斤斤計較國土利用方式。

我們須檢討承租地是否「合理、合法、合乎生態原則」地被使用?我們山區農業生產地的管理是否妥當?一塊結實累累但廢棄不整理的果園,或因作物價錢不好而任意丟棄於下的農地,對於獼猴而言,就如自由進出免費取食的自助餐店。

我們整個農村社區與居民,對獼猴生態知識與危害的認識是否清楚?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動物是全民的課題,不是因政府保育牠,就要政府負責到底。

台灣獼猴數量的多與少,並不是問題的癥結,真正要達到人猴共存之危害防治對策,必須當地社區全員參與,大家一起來思考「為什麼/如何/最好」的防治工作,更應導入可居中協調的NGONPO團體的組織支援,以及積極培育年輕一代回鄉投入農地的生態資源管理。

我們須認清人類的才智尚缺,不足以超越自然法則,不應沾沾自喜。我們更不該隨性去踐踏我們的生活環境、危害動物,那是我們的惡業。經常胸懷戒慎恐懼之心,才是維護生態的最佳保障。

動物當代思潮」,跨域討論各項動物保護議題,並與國外經驗相互檢證反省,期使台灣「動物保護學」能持續成熟茁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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