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船承造海巡署4千噸級巡防艦 新竹艦交艦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建造四艘四○○○噸級巡防艦「新竹艦」於昨(廿二)日假台船公司高雄廠舉行交艦典禮,由海洋委員會李仲威主任委員及台船公司鄭文隆董事長共同主持;該艦遂依「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船艇命名基本原則」得名,將於交艦後配置於「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

「新竹艦」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推動「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委託台船公司建造之四艘四○○○噸級巡防艦中的第二艘,該型艦可為海巡單位在海上執行任務時倚賴的重要配備,並同時配備精良專業醫療設備,規格相當於野戰醫院等級,全艦亦可做為醫療救護船,執行人道救援任務;另外,外觀上該艦的舷側漆上「TAIWAN」字樣,不僅可提高我國艦艇辨識度,亦能代表中華民國臺灣,持續守護我國藍色國土。

台船公司配合政府國艦國造政策,除了「嘉義級」巡防艦四艘統包案外,於基隆廠區建造中一○○噸級巡防救難艇十五艘及一○○○噸級巡防艦六艘,其中一○○○噸級巡防艦輪控系統更是由台船自行研製安裝並取得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CR)型式認可,台船不但在船艦設計與建造技術上不斷精進外,更在智慧船舶發展上投注大量心力。

未來,台船公司將整合現有企業管理資訊系統確保國艦國造的優良品質與後續優良的維保服務,有效帶動國內相關產業之就業市場,以培養造船產業優秀人才,作為「國艦國造、國輪國造」政策的重要推手,戮力在技術上精進、在品質上精進,作為我國國防戰力及造船產業之最堅強後盾,不負國人對台船公司的期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