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要聞》房地合一2.0 三年內出售課重稅

【時報-台北電】房地合一稅修法規劃有眉目了!據了解,財政部上周向行政院提出房地合一稅規劃方向,確定延長短期持有定義,由二年延長為三年,凡三年內出售都被視為短期持有,交易所得課35%以上重稅。亦即持有二年內交易所得課徵45%稅率;超過二年未逾三年課徵35%。

另為避免投資公司炒房,一併將「境內」法人交易房產納入房地合一稅制,將比照個人延長短期持有期間定義,並依持有時間適用不同稅率,最高稅率也由現行20%大幅提高為45%。持有二年以內稅率45%;超過二年未逾三年稅率35%,持有多戶法人、建商、投資公司恐受衝擊。

據悉,財政部上周已向行政院跨部會房市健全小組提出房地合一稅初步修法版本,政府高層表示,由於房地合一稅制改革直接衝擊房地產周邊產業如營建、仲介業等,因此,需「審慎研議」,尚未定案,還要和黨籍立委溝通後,行政院才會拍板定案。

知情官員透露,何時推出房地合一稅制改革,及改革力道有多大,仍待內政部進一步提出最新的房市診斷指標來作判斷。而繼排除法人適用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房屋稅,及個人免稅限三戶後,下一步要推動的就是房地合一稅制改革,相較於囤房稅,房地合一稅是針對房產交易有賺錢、且短期進出課重稅,符合打炒房的政策目標。

官員解釋,囤房稅鎖定對象畢竟是少數,財政部最新統計,持有非自住房屋(超過自住屋三戶以上)的囤房族有48.2萬人,「政府是要打炒房,而非打擊有錢人」。

目前房地合一稅制對短期交易者,課以重稅,凡是二年內出售,都被視為短期持有。財政部研議延長短期持有定義,將現行持有期間一年內課45%重稅,延長為持有二年內;至於現行超過一年、未逾二年課35%稅率,曾研議持有期間延長為超過二年、未逾三或四年,經過審慎研議後,決定縮小打擊面,選擇未逾三年。

稅率20%適用對象,現行為持有超過二年、未逾十年,配合調整為持有超過三年、未逾十年;至於持有超過十年者,稅率則維持現行15%。

另一個改革重點則是納入境內法人交易。現行境內法人交易房地是併入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最高稅率僅20%,未來為防杜投資公司炒房,將境內公司交易房產納入房地合一稅制,並比照個人持有期間、稅率課稅。也就是持有二年以內稅率45%;超過二年未逾三年稅率35%;超過三年未逾十年稅率20%;持有超過十年稅率15%,持有多戶法人都將受到衝擊。(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