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心案 北院火速裁定再境管8個月

捲入王立強共諜疑雲的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遭北檢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起訴,台北地院9日裁定2人境管8月。(本報資料照片)
捲入王立強共諜疑雲的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遭北檢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起訴,台北地院9日裁定2人境管8月。(本報資料照片)

捲入共諜疑雲的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龔青夫婦,台北地檢署依《國安法》對夫婦倆限制出境,但在境管期滿前,先以洗錢罪起訴。全案移審台北地院,法官火速裁定夫婦倆自9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這讓檢方偵辦《國安法》案件爭取到一些時間。

裁定指出,向心夫婦涉嫌違反《國安法》部分,被檢方限制出境至本月12日止,依法不得再延長,該案尚未偵結起訴;本案是檢方單獨起訴洗錢罪,與《國安法》無關,北院只審酌洗錢案是否有限制出境必要。

裁定理由說,依現有卷證資料,向心夫婦涉犯洗錢罪嫌疑重大,且偵查中否認犯罪,全案尚待法院調查證據、對證人交互詰問;由於夫婦倆均為香港地區人民,衡量2人社經地位、家庭經濟等因素,若案情發展對2人不利,2人恐有逃亡或滯外不歸的可能性。

法官認為,2人涉犯洗錢犯行危害重大,2人被控涉嫌移轉、變更、掩飾、隱匿、收受、取得、持有、使用的財物或財產上利益,尚待調查認定,並有可能宣告沒收,若向心夫婦出境後未遵期返台受審、接受執行,將嚴重損害國家法律,因此有必要對2人限制出境,且不須先行訊問2人,即可逕行裁定境管處分。

王立強2019年間向澳洲媒體爆料共諜案,同年11月26日,北檢依《國安法》諭令2人限制出境,至本月9日起訴洗錢罪,恰好經過500天;依法,洗錢罪最重可判處7年徒刑,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未遂犯同樣要罰。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審判中限制出境每次不能超過8個月,涉犯最重本刑10年以下之罪,累計境管期間不得超過5年;因此,洗錢案若一直沒有判決確定,向心夫婦有可能在2026年4月以前都回不了香港,倘若檢方將來再另行起訴《國安法》,2人境管期限恐再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