呻吟不算通姦 行車紀錄器舉證無用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因懷疑妻子外遇通姦而檢查妻子行車紀錄器,結果果然聽到呻吟聲,一怒之下提告通姦,但檢方最後以無法證明有性器接合為由,將全案不起訴處分。

根據了解,陳男懷疑張姓妻子與黃姓同事有不倫關係,因而查看妻子車上的行車紀錄器,結果不僅發現妻子和黃男曾開車上合歡山,還錄到兩人相約洗溫泉和呻吟聲,因此憤而提告通姦。

但台北地檢署檢方在勘驗相關證據後認為,雖然陳男有錄到妻子呻吟聲,但並不能據此就認定兩人有性器接合行為,將全案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