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落實肉品清楚標示 瘦肉精抽檢結果均合格

(記者廖建智嘉義報導)
因應中央宣布於110年1月1日起,將開始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美豬進口,並放寬豬肉及豬可食部位萊克多巴胺殘留限量標準、公告相關原產地標示新規定。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在中央公布後隨即規劃專案抽檢計畫,加強輔導轄內餐飲、販售、製造、夜市及市場攤商等業者落實原產地標示,並比對其相關進貨憑證及發送「豬肉原產地」貼紙供張貼,累計完成932家。衛生局將派員持續加強輔導,提醒業者勿心存僥倖,務必誠實清楚標示,並請備妥相關來源憑證以資佐證,明(110)年起若查獲有標示不實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裁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另自今(109)年9月份起,亦加強抽驗肉品20件(牛肉12件、豬肉8件),且於10月份再加強市售豬內臟檢體抽驗10件,累計30件,檢驗動物用藥-乙型受體素21項(瘦肉精),結果均符合規定。本市抽驗肉品及豬內臟檢驗結果,可逕至「食安在嘉」網頁(https://foodsafety.chiayi.gov.tw/)之抽檢驗公開專或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網站之科室簡介-食品藥物管理科-抽檢驗公開專區-食品檢驗公告下載參考。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肉類產品,盡量選擇有信譽、有完整產地來源標示的商家,肉品上也應有合格標章及安全認證,並留意產品儲放環境之衛生;同時也提醒消費者,在選購肉品及用餐時,請注意原料原產地(國)之標示,鼓勵多選購在地優質國產豬肉,安心選購、安心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