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警局多件假訊息移送 嘉檢打臉不起訴

【記者 吳瑞興/嘉義市 報導】中央下達追查散佈假訊息並依法移送法辦,全國各地警方擔下重責大任,嘉義縣警方也不例外。不過在查報移送法辦的案件中有多件被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認定為「言論自由」裁定不起訴打臉。嘉義縣警局則表示,警方是接獲檢舉或在網路上搜尋 認為有散佈不實疫情訊息才會蒐證並完成訊問等法定程序再依法移送,絕無濫查情事。 昨天嘉義地檢署發佈新聞指出,嘉義市孫姓男子五月底在網路貼文「確診者參加簡氏宗親會餐會,嘉縣衛生局未匡列,請參加宗親會者注意」,並連結新聞網提醒網友,被嘉義縣警方認定散播不實訊息送辦;嘉義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後,認為沒有證據證明造成人心恐慌,內容與中央宣導勸導民眾避免群聚並無衝突,且是轉載網路新聞,不起訴處分。 檢方不起訴處分書指出,孫男承認在臉書社群及ptt貼文,但強調是轉貼新聞網訊息,善意提醒宗親會會員,避免成為疫情破口。 檢察官認為,孫的貼文未造成人心恐慌,貼文內容與中央宣導、勸導民眾避免群聚並無衝突,貼文轉載網路新聞,沒有傷害他人主客觀犯意,不符犯罪構成要件,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對此嘉義縣警局昨天表示,本案為縣府一九九九專線檢舉,發文雖轉貼新聞網報導,但原新聞中「未匡列?」為疑問句,發文圖卡「未匡列」為肯定句,內容未經相關單位證實,才依法偵辦。 據了解,嘉義縣警方查辦假訊息上月甫遭檢方「打臉」,有十多件認定屬「言論自由」不起訴;檢方認為很多訊息都是勸導防疫作為,有些也非不實,無主觀犯意也未損害他人,與「傳染病防治法」立法精神「謠言」或「不實訊息」定義不同。 被送辦當事人孫某得知不起訴後感嘆,他說辦假訊息讓民眾不敢說話,「宅神」朱學恒和他這類對政府有些想法的人,都只因發表言論就被送辦,讓人懷疑政府用「寒蟬效應」讓民眾閉嘴,限縮小老百姓言論自由。孫說,身為臉書社團管理員,僅將新聞訊息加標題轉貼,就要被警傳訊,他現在貼文都「戒慎恐懼」,擔心言論跟政府不一又會被傳;現在批評政府、提建議,都有被法辦之虞,難不成都要像「嘉義小商人」,做得讓您都查不到,才敢批評時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