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浪創辦人:社群網站很矛盾

工商時報【記者何英煒╱台北報導】 噗浪(Plurk)創辦人雲維彬在一場演講中曾經說過,社交工具(Social Network)都是很Stupid(愚蠢的),因為產品做得愈好,就會有更多人宅在家。這是所有Social Network(社群網站)業者普遍的心聲。 雲維彬說,當初放棄了美國優渥、高薪的工作,跑到加拿大創辦社交網站噗浪(Plurk),當初設下一個偉大的目標,就是希望經由這個平台,讓更多的人可以在此交新朋友及與舊朋友聯繫。 那裡知道,當這些工具愈做愈好時,大家都透過網路社交工具交友及聯絡,反而拉長了與朋友之間的距離,大家不出門去交際、交朋友。他相信Facebook及Twitter創辦人也曾經有類似的想法。 原本這些社交工具是希望促進人與人之間的交流,但最後卻將人與人之間距離拉遠,雲維彬也不諱言說「這是所有社群網站業者的矛盾」,也因此,雲維彬說「我愈來愈不喜歡Plurk」。 雲維彬說,最初他也一直懷疑自己所做的東西,然而噗浪卻意外在亞洲區受到歡迎。像是台灣和菲律賓等地。 以台灣來說,主要是一位美女作家阿潼透過Plurk認識一名異性網友,兩人一來一往在網路上用噗浪交談聊天,約見面第一天就決定閃婚。而阿潼的故事無意中鼓勵更多台灣網友使用噗浪。 雲維彬說,噗浪的留言限制140字之內,但以中文字來說,140字可以寫一篇短故事了。而以Twitter來說也是限制在140字之內,但如果寫「我愛你」,在噗浪上只有三個字,但在Twitter上Po「I Love You」,加上空格,就算是10個字。因為噗浪比Twitter可以讓網友講更多、罵更多,因此在亞洲區受到歡迎的程度勝過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