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監察院,遠洋漁業的強迫勞動必須從根源改革

臺灣遠洋漁船因涉及強迫勞動,在去年被發了「來自美國的黃牌」,漁獲首度被列入《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對此,監察院也在上個月公布三份有關遠洋漁業的強迫勞動調查報告。當中引用綠色和平調查結果,對外交部、勞動部及農委會漁業署提出糾正,指出相關部會早就知道問題在哪,但「除公文往返外,無相關積極作為」。

原文刊登於蘋果日報

回應監院的調查,我們認為,臺灣遠洋漁業的強迫勞動觸及三項重要且根本的核心問題,值得行政院及有關部會正視:

第一,外籍漁工聘僱管理的雙軌標準:勞動部自稱為「全國勞動業務之主管機關」,但多數從事遠洋漁業的外籍漁工卻以「境外聘僱」為由,改由漁業署承辦。我們認為所有漁工不論境外境內,都應享有基本人權,是勞工單位不可推卸的責任。如今外籍漁工問題委由漁業署處理,非僅無法根本解決問題,更混淆漁業署的職責所在。因此在此建議,所有漁工應統一由勞動部負責,使所有為台灣努力的漁工都享有應有的權利保護。

第二,各部會之首「行政院」的領導失靈:監察院調查報告糾正與點名的政府部會近十個,顯示這是勞動、外交、經濟與人權的綜合題,行政院若只是放任各單位循例做事,群龍無首的團隊缺乏互相協調與溝通,如何解決問題?我們建議,行政院帶頭展現根治問題的決心,引領《漁撈工作公約》、《港口國措施協定》的內國法化,提出具體時程表,帶動政策改革,強化部會間協調意願與頻率。

第三,供應鏈透明遠比尋求認證更值得信賴:監院於報告中建議漁業公司尋求國外認證制度,如海洋管理委員會(Marine Stewardship Council, MSC)認證,卻忽略其可信度。首先,MSC認證制度僅針對其認定為高風險國家的產業鏈進行勞動檢查,而其檢查機制中也未設立勞工投訴機制,國際勞工權利論壇(International Labor Rights Forum, ILRF)評論MSC的機制無法保護漁工人權;其次,國際海洋保育組織Bloom亦曾揭露其調查,發現2009年至2017年間獲得MSC認證的漁獲,有高達83%使用破獲環境的漁法,例如底拖網或圍網。換句話說,MSC認證存在爭議,也會使消費市場中的永續產品產生疑慮。因此我們建議政府應負起為民把關的責任,要求企業提昇供應鏈的透明度,並由政府提出遠洋漁業的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準則及指標,直接提供民眾更透明的購物資訊,而非捨近求遠,一味尋求國外認證。

在監察院公布調查報告前,包含綠色和平在內的民間團體、外國政府都已多次點破問題所在,臺灣若真想以「人權」為施政的根本,就必須積極處理海上強迫勞動的問題。我們期待政府藉這次機會拿出魄力,從根源改革。

遠洋漁業加速改革!讓臺灣從強迫勞動清單除名

美麗的海洋不只面臨到海水暖化、過度捕撈的問題,還有海上奴役的人權問題。海上人權剝削往往伴隨著非法漁捕行為,保護漁工,亦是保護海洋。唯有集結力量,才能推動更多進步的政府法規與企業政策,保護海洋生態平衡。

我們需要您和綠色和平一同成為守護海洋永續和漁工人權的一份子,懇請您加入連署,集合群眾力量,要求全球前三大鮪魚貿易商「豐群水產」確保漁獲合法性、保障漁工人權等目標,邁向永續漁業。

遠洋漁業加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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