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除罪化 綠盼下會期修法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昨表示,國務機要費本就是特別費,性質一致應比照除罪化,民進黨團盼下會期修法。圖為2019年前總統陳水扁參加他的口述歷史回憶錄簽書會。(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昨表示,國務機要費本就是特別費,性質一致應比照除罪化,民進黨團盼下會期修法。圖為2019年前總統陳水扁參加他的口述歷史回憶錄簽書會。(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昨表示,國務機要費本就是特別費,性質一致應比照除罪化,民進黨團盼下會期修法。國民黨團書記長林奕華不認同,指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不能混為一談;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其祿認為,機關首長費應有一致標準,應調整制度而非針對個案處理;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則贊同修法。

林奕華指出,扁涉國務機要費案,因牽涉上億貪汙嫌疑,不能用除罪化簡單帶過,且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不能混為一談,國務機要費是總統權責,可動支金額龐大,跟一般特別費不盡相同。

藍委李德維痛批,民進黨趁逃美的黃芳彥身亡,提出「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凸顯其完全不在乎全民痛恨政客貪汙舞弊,而在立法院占絕對優勢的民進黨再不知羞恥,也不該做這件事。

張其祿說,機關首長費用要有一致標準,不要制度陷人於罪,制度調整較重要,不是針對個案處理,畢竟制度是歷史共業。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說,國務機要費跟特別費性質一樣,既然特別費除罪化,國務機要費也應比照,會支持修法,希望讓制度設計比較合理。

至於相關修法是否溯及既往,林奕華說,自民選總統開始,歷任總統只有扁涉國務機要費弊案,因此並非歷史共業,不贊成追溯;邱顯智持保留態度。

張其祿表示,民進黨團此時表態下會期修《會計法》,時機點易引人遐想,雖然人死為大,但制度上做錯事還是要被追究,不能修法就當沒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