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旅再加碼 獎勵旅行業團旅11.1億元

隨著指揮中心陸續宣布各項解封措施,民眾生活逐漸恢復步調,交通部觀光局配合行政院振興五倍券政策,昨(十三)日宣布,將特別挹注總經費十一點一億元,訂定「獎勵旅行業推廣特色團體旅遊實施要點」,實施期間自十月十三日起至明(一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止;為鼓勵旅行業者,包裝優質特色團旅產品,觀光局預估可帶動約一○五萬人出遊,創造約六十六億元的觀光產值。

觀光局指出,為了鼓勵旅行業落實防疫規定,並結合各部會旅遊景點資源,包裝出創新優質的旅遊產品,宣布加碼補助旅行業辦理以平日為主之旅遊天數二天一夜以上(假日未超過一天),旅客人數達十五人以上、安排至離島地區旅客人數達六人以上之團旅,住宿合法旅宿並使用合法交通工具,並包裝觀光局所列之行程條件至少達二項者,可向觀光局申請獎勵補助,每團上限為二萬元,每一家旅行社以補助二十團為限,設有分公司者每一家分公司可再增加三團。

觀光局表示,本次補助要點中的行程條件,包括旅行業可聘用無雇主導遊或領隊擔任隨團人員,提供其帶團機會,亦可安排自行車遊程,或規劃行程至觀光局百大經典小鎮、觀光遊樂業、經濟部公告之觀光工廠或創意生活產業、文化部及各縣市所屬展館、農委會公告之休閒農場、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臺灣客家文化館及六堆客家文化園區、環保署公告之環境教育場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林機構、或至離島地區如金門、連江縣、澎湖、屏東縣琉球鄉、臺東縣綠島鄉或臺東縣蘭嶼鄉等地。

觀光局期望透過本獎勵措施,鼓勵旅行業者包裝優質特色團體旅遊產品,吸引民眾參團體驗臺灣之美,擴大對食、宿、遊、購、行等觀光關聯產業之內需消費效果,活絡地方商機。